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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用輕型拖車,分成2類,
O1類,輕型 車輛總重量750公斤以下(免測煞車),
O2類,重型 車輛總重量751~3000公斤(需檢測動態煞車和靜態煞車)
Q:自用輕型拖車有長寬高,的限制嗎?
A:全長不得超過700公分,全寬不得超過250公分,全高不得超過285公分, 限高為車寬的1,5倍 ,與前車段差15公分 ,
Q2:駕駛人需要何種類別的駕駛執照?
A:
O1類,駕駛人具有自用小客車的駕駛執照,就可拖掛
O2類,駕駛人需自用聯結車的駕照才可拖掛,104年7月1日修法 (交通部沒下文)
Q:拖車申請牌照後需要繳納稅金和驗車嗎?
A:自用輕型拖車牌照免牌照稅、燃料稅,保險,前車也不用加稅,每年僅需要驗車一次,檢驗費用450元。
Q:自用輕型拖車使用上有可限制?
A:自用輕型拖車僅限於裝載露營,休閒遊憩,防疫及救災用具使用,
Q:自用輕型拖車行駛高速公路是否另行收費?
A:拖車行駛高速公路不用另行收費,只收前車的費用。 |